根據大賽組委會安排及賽事安保工作要求,分別在上海東路婁江南路路口西側、上海東路半涇南路路口西側、市文化館東北側設安檢口。現對賽事現場禁、限帶物品通告如下,請廣大市民積極配合,并服從現場安檢工作人員的檢查和引導。
一、下列物品禁止帶入競賽場地
1、槍支、彈藥、爆炸物品;
2、及弩、匕首等管制器具;
3、煙花爆竹、汽油、酒精等易燃、易爆危險物品;
4、劇毒、腐蝕性等危險化學品及放射性物品;
5、有害生物制劑、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;
6、海洛因、、大麻、冰毒等各類毒品;
7、中國法律法規明令禁止的其它物品;
二、下列物品限制帶入競賽場地
1、易碎品與各類容器,例如玻璃瓶/杯、保溫杯、冰盒、奶瓶等;
2、自帶的各類軟硬包裝飲料,特別是含酒精飲料;以及超過本人使用量的易投擲食品;
3、、種族、宗教、商業和違反競走賽規定、中國法律的橫幅、標語以及其它用于宣傳的物品;
4、除嬰兒車與輪椅之外的任何代步工具;
5、動物(導盲犬等服務類動物除外);
6、球棒、長棍、尖銳物等易造成人身傷害的物品;
7、球、球拍、飛碟及類似物品;
8、體積較大,不適宜帶入坐席區的箱包、手提袋等;
9、非競走賽參賽國家或地區的旗幟;展開面積超過2米×1米的旗幟;長度超過1 米的旗桿;
10、任何未經授權的專業攝像設備(家庭使用的、小型手持的攝像設備除外)及用于照相機與攝像機的三角支架;
11、可能分散參賽運動員、技術官員、教練員注意力,干擾競走賽電子信號、集群信號、影響賽事進行或妨礙他人觀賽的未經授權物品,包括但不限于收音機、激光裝置、擴音設備、對講機、無線電設備;
12、其它可能影響安全及違反競走賽規定、中國法律或門票協議的物品,如打火機、火柴等點火器具、注射器、藥劑等。
2018年4月2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