職能職責
一、微型消防站應承擔以下任務
1.根據火災報告,及時趕赴現場實施火災撲救;
2.熟悉所在單位(場所)情況,制定完善滅火救援預案,定期開展滅火救援演練;
3.開展防火巡查和消防宣傳教育,普及消防安全知識;
4.落實消防安全戶籍化管理和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工作;
5.接受當地公安消防部門調度,協助處置毗鄰單位、場所初起火災撲救。
二、(副)站長應履行以下職責
1.組織指揮初起火災撲救;
2.組織制定執勤、管理制度,掌握人員和裝備情況,組織開展滅火救援業務訓練、落實安全措施;
3.組織熟悉所在單位的道路、水源和單位情況以及滅火救援預案,掌握常見火災及其他災害事故的種類、特點及處置對策,組織建立業務資料檔案;
4.組織開展防火巡查、消防宣傳教育;
5.及時報告工作中的重要情況。
三、班(組)長應履行以下職責
1.組織指揮本班(組)開展初起火災撲救;
2.掌握所在重點單位的道路、水源、單位情況和常見火災及其他災害事故的處置程序及行動要求,熟悉滅火救援預案;
3.熟悉裝備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,落實維護、保養;
4.組織開展防火巡查和消防宣傳教育;
5.管理本班(組)人員,確定任務分工。
四、駕駛員應履行以下職責
1.熟悉所在單位的道路、水源、單位情況,熟悉滅火救援預案;
2.熟練掌握車輛構造及車載固定裝備的技術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,能夠及時排除一般故障;
3.負責車輛和車載固定滅火救援裝備的維護保養,及時補充消防車輛的油、水、電、氣和滅火劑。
五、控制室值班員(通信員)應履行以下職責
1.按照火災報告或地方政府、公安機關及其消防機構的指令,及時發出出動信號,并做好記錄;
2.熟練使用和維護消防設施設備(通信裝備),及時發現故障并報修;
3.掌握所在重點單位的道路、水源、單位情況,熟記通信用語和有關單位、部門的聯系方法;
4.及時整理滅火救援工作檔案;
5.及時向值班站長報告工作中的重要情況。
六、消防員應履行以下職責:
1.根據職責分工,完成初起火災撲救;
2.熟悉所在重點單位的道路、水源和基本情況;
3.保持個人防護裝備和負責保養裝備完整好用,掌握裝備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;
4.負責防火巡查和消防宣傳教育。
管理訓練
一、日常管理應符合以下規定
1.微型消防站由建設單位負責日常管理;
2.微型消防站的經費保障、崗位管理和人員工資待遇、社會保險等由建設單位負責;
3.微型消防站隊員應定期開展體能和消防技能訓練;
4.微型消防站應定期對隊員進行在崗消防業務培訓;
5.微型消防站應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,落實考核獎懲;
6.微型消防站應開展遵紀守法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,增強人員法紀觀念和職業榮譽感;
7.微型消防站應建立安全防事故制度,定期開展安全防事故檢查,及時消除不安全因素;
二、執勤訓練應符合以下規定
1.轄區公安消防中隊應指導微型消防站隊員開展滅火救援業務培訓,落實聯勤聯訓制度,定期對微型消防站執勤戰備工作進行督導,包括人員在位情況,裝備保養情況和制度落實情況;
2.微型消防站應建立值班備勤制度,分班編組執勤,確保24小時值班(備勤),值班駕駛員數量不應少于本站消防車總數;單位專職消防員可執行不定時工作制,采取輪休調休等適當方式,確保休息休假權利;
3.微型消防站可參照《公安消防部隊執勤戰斗條令》、《公安消防部隊滅火救援業務訓練與考核大綱(試行)》建立執勤訓練制度,積極開展業務訓練,規范執勤行動;
4.微型消防站應建立器材裝備檢查保養制度,定期檢查、及時維護保養;
5.微型消防站接到火災報告后,應在1分鐘內核實火警,并立即出動,在3分鐘內趕赴現場處置。
6.標牌標識為:××(社區或社會單位名稱)微型消防站。